an style="font-size:16px;line-height:2;">4、开车前,必须鸣铃或报警,操作运行中接近人时,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信号。
5、遥控器要安排现场人员管理、定点存放,严谨随意放置或转借不具备操作资格的人员操作。
三、运行操作及安全注意事项:
1、经起重机司机全面检查,确认起重机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,并做好保养作业和检查记录,方可按指挥信号作业。
2、升降操作时,分别按动电动葫芦升降按钮;左右(或前后)运行时,将货物或吊钩按规定升在一定高度,然后操纵小车(或大车)按钮使电葫芦(或起重机)运行。
3、司机操作时不准吸烟、吃东西、与他人闲谈,起重机在行走、升降操作过程中要精力集中,密切注意观察周围情况,避免发生过卷或碰撞,尤其是要时刻关注指挥信号和起吊作业场区,做到与现场指挥,装卸人员密切协调配合。
4、工作中突然断电或起重机发生异常时,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,并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处理,严格带故障作业,在重新工作前,应检查空钩试验起重机工作是否正常。
5、对紧急停车信号,不论何人发出,都应立即执行,对违章指挥,司机有权拒绝执行。
6、遥控器使用规定:
①、遥控器电池必须按照指定正确安装。
②、启动遥控先按绿色建,LED灯绿光闪烁,然后按指示操作行车动作。
③、使用完毕按下红色键,关闭LED发射器,拔掉钥匙开关。
④、错误操作LED灯亮红光,提示按正确步骤操作。电池电量不足时红灯频闪,提示更换电池。
⑤、不能连续频繁按下操作键,那样可能烧坏接触器触点,导致行车故障。
⑥、遥控发射器为的透明塑料套不得损坏和丢失。使用完后应将行车停在正确位置,将遥控妥善放置,不得随意乱放。
⑦、出现紧急情况首先按下红色(STOP)键,拔掉钥匙开关,然后关闭行车电源,通知维修人员。
⑧、遥控器属电子产品,禁止摔打,现场人员禁止拆卸遥控器。
7、操作中严格执行“十不吊”原则:
①、超过额定负荷不吊;
②、指挥信号不明、重量不明、光线暗淡不吊;
③、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、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;
④、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;
⑤、歪拉斜挂不吊;
⑥、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;
⑦、易燃易爆物品不吊;
⑧、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;
⑨、埋地物品不吊;
⑩、现场指挥员违章指挥不吊。
8、操作中要始终做到稳起、稳行、稳落。在靠近车或接近人时必须及时打铃警告。
9、吊运物品坚持“三不越过”:
①、不从人头上越过;
②、不从汽车等车头上越过;
③、不从运行中设备上越过。
10、操作带翻、游翻、兜翻时应在安全地方进行。
11、起吊重物时,距地面距离不许超过0.5米。
12、吊运接近额定负荷时,应升至100毫米高度停车检查刹车能力。
13、吊运过程中,不允许同时操作三个机构(即大车、小车、卷扬不能同时动作)。
14、正常情况下不准打反车。
15、吊车上不准堆放活动物或其他物品,工具应加以固定。
16、吊钩不载荷运行时,应升至一人以上高度(2米以上)。
四、收尾工作:
1、露天、厂内起重机作业完毕后应加以固定,认真填写运行交接班记录,特别是不安全因素必须交待清楚;同时起重机及其周围的文明生产工作。
2、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,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。如存在未消除的故障,应通知接班司机。

3、在处理故障或离车时,控制器必须放于“o”位切断电源,不准悬挂重物。下班时把小车(起吊葫芦)停于规定的位置,吊钩升至规定高度,大车停于规定位置,停电源。

初心起重,牢记使命!